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信貸出國逾半年 健保可停

計畫出國滿6個月以上民眾,能夠選擇停止健保服務,旅外期間不需繳交健保費,但持續健保民眾,若有緊急醫療需求,可在6個月內親自或委託家人申請一定金額健保補助,停保民眾返國當日強制複保,若不滿3個月有再次停保需求,須繳滿3個月健保費,才能停保。

健保署丞保組科長盧麗玉表示,出國6個月以上民眾,若沒有提出停保申請,視同繼續參與健保,必須持續繳納健保費,仍有受雇狀態者,由原公司扣繳健保費,未有受雇狀態者,也不符合其他納保條件,就屬於第6類納保人,投保單位是地方公所,一個月健保費為749元,可由家人代繳。

出國期間仍持續健保身份民眾,一旦發生不可預期的緊急傷病或分娩,不論門診、急診、住院都可申請健保補助,金額上限是前一記醫學中心平均給付,以今年7至9月為例,門診補助新台幣1966元、急診3241元、住院7920元,但申請時必須檢附診斷證明、收據、入出境證明,期限內未返國可委託家人代替申請。

另一方面,停保民眾返國當日,立即強制恢復健保身份,必須開始繳納健保費,如果3個月內必須再次申請停保,必須繳滿3個月健保費;盧麗玉提醒,申辦停復保民眾可利用健保署網站就可以申請,不需要親自前往辦理,但是申請停保者,不論返國長短,一定要辦理複保手續,以免被追繳保費。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出國逾半年-健保可停-160000625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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