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5/03/182.股東會召開日期:105/06/133.股東會召開地點:高雄市橋頭區筆秀路88號(本公司二樓會議室)4.召集事由:一.討論事項(一):(1)修訂「公司章程」部分條文案二.報告事項:(1)一○四年度營業報告書。(2)監察人審查一○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。(3)一○四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案。三.承認事項:(1)一○四年度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暨營業報告書案。(2)一○四年度盈餘分配案。四.討論事項(二): 修訂「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」案。五.選舉事項: 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。六.其他議案: 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。七.臨時動議:5.停止過戶起始日期:105/04/156.停止過戶截止日期:105/06/137.其他應敘明事項:受理股東提案、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:(1)股東資格: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,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 總數百分之ㄧ以上之股東,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議案。(2)議案內容:議案以一項為限,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。提案內容 以三百字為限(包含標點符號),超過三百字者不予列入議案。(3)受理期間:自民國105年04月08日起至民國105年04月18日止 (每日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)(4)受理處所:南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 地址:高雄市橋頭區筆秀路88號,電話:07-6116616 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,並請於信封上加註『股東會提案函 件』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,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 提案手續。(5)受理提案之審查標準: 有下列情事之一,股東所提議案,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: (a)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。 (b)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,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。 (c)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。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、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:(1)獨立董事候選人資格: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,持有已發 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,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 董事候選人名單,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事應選名額。(2)受理提名期間:自民國105年04月08日至105年04月18日止 (每日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)(3)受理提名處所:同受理提案處所。(4)受理股東提名之審查標準: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,應將其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: (a)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。 (b)提名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,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。 (c)提名人數超過應選名額。 (d)未檢附前述「應檢附資料」所列相關證明文件。

南六:董事會決議召開10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

鉅亨網新聞中心

第二條第17款信貸
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債務協商.yahoo.com/南六-董事會決議召開房屋貸款10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-104032693.html


996EDF2BAE6DF12C
arrow
arrow

    p33xn9tdn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